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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外债需要承担吗

起诉离婚 2023-09-28 20:0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离婚案件中,对于以一方名义从他人处借款,如借款人未能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该债务视为名义借款人的个人债务。不以夫妻共同债务论。
  • 要看这个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他个人债务。
  • 这个要具体分析外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形
  • 你好,具体要看男方的外债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 您好,是多少债务了您知情吗?
  • 你好,要看对方的外债用在哪里
  • 你好必须要去承担他的债务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来咨询
  •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有欠外债,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承担对外债务的方式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如果双方打算离婚的,则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各自需承担的债务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对外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对外承担;如果双方打算离婚的,则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各自需承担的债务份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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