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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为了孩子不离婚,签份互不打扰的协议

子女抚养 2023-09-30 14: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双方为了孩子不离婚,可以签协议
  • 法律分析:
    (1)必须双方自愿。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判决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民法典》规定写好的离婚协议书对方不签字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判决离婚后不用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对方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救济途径,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公有住房租住权等协议内容,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告履行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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