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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分手,女方把彩礼及三金都已退还给我,但是给女方亲戚的红包及女方本人爸妈弟弟的红包还能不能要回来

彩礼 2023-10-02 23: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订婚后双方要退婚,男方给的钱如果是属于彩礼的,能退回。如果是男女双方在订婚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与结婚目的无关,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不能退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订婚后双方要退婚,男方给的钱如果是属于彩礼的,能退回。如果是男女双方在订婚期间,为一方消费的支出;与结婚目的无关,一方自愿送给另一方的礼物、信物等不能退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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