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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你好!我想咨询股权方面的问题。2022年4月份,我以30万购买了公司6%的股份,入股至今年9月份,公司亏损了约90万,入股后公司未到工商局进行股权变更,假如现在公司进行清算的话,我应该亏损多少?

股权转让 2023-10-31 12:0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公司清算应当按照章程或投资协议确定亏损承担方式,一般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都是按照注册资本或这投资协议认缴比例确定的。
  • 您好,您占股为6%,相对应的实际亏损的6%。另外,未变更前的比例为多少。如有债权人,会根据未变更前的工商登记行权。
  • 您好,您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实缴完成了吗
    【追问】注册资本300万,查不到有没有完成实缴!
  • 按6%的股份比例亏损,和承担责任
    【追问】意思就是我亏损了约5.4万吗?
  • 你好,详细情况我们电话沟通一下吧
  • 股份公司的清算分为如下几种:
    1、普通清算;
    2、法定清算。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确认股权投资损失的具体方式包括: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股息所得一般是指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法律分析:股权进行变价时应注意的问题:
    1、以股东认缴并以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为重点。
    2、公司的实际盈亏是变价的基础。
    3、公司的发展前景是变价的条件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你好,需要进行财务审计之后才知道需要亏损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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