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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想申请退房

开发商违约 2023-10-07 17:2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如投诉后开发商仍不予以处理,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或者根据相关规定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 您好,如签过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交房,超市交房属于违约,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违约的条款处理。
  • 您好,延期交房一般不属于法定退房理由,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
  • 需要具体看看购房合同,可以见面沟通
  •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团队可以解答
  • 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没有交房,买受人需要给开发商发房屋催交通知书,在三个月合法期限内开发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权要求退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形如下: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等等。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如下:
    1、延迟交付并经过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是不合格的,不能交付使用;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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