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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没有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突然离职扣我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0 08:5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你描述情况是不合理的,需要对方给你相应的证据。
  • 辞职不提前通知公司扣工资是不合法的
  • 保持电话畅通,稍后律师联系你
  • 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要扣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因劳动者违法解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扣除其工资,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没提前一个月辞职,导致用人单位有经济损失的,被扣工资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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