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一名公务员,本人在2007年,朋友以开酒吧为由,在担保公司贷款15万,我是三个担保人之一,另两担保人是以假公务员身份,(现在找不到人)。贷款间,担保公司发现公章是假也报了案,可法院只判其私刻公章案,与本合同无关,把借贷人放了,三月后贷款到期,借贷人跑了,担保公司起诉本人,法院判决我还款16万余元,并把我的工资没经本人同意直接扣除了2年,经协商后,停扣了2年,现在财政局又通知扣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人:c4229c012as29咨询时间:2012-04-2209:36问题分类:金融-抵押担保所属地区:江苏-宿迁投诉 问题补充:判决书上说,虽然原告在与被告定立合同过程中有违反内部规定及审查不严的情况,但不影响双方订立的保证合同的效力。他们内部出问题,这个责任怎么和合同无关的呢?他们审查不严,放了贷款,合同还有效吗?如果另俩个担保人是真的,我的损失只是三分之一啊,可现在只逼我一人还款,肯请哪位律师能翻案的话,愿意出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嫌少可以商量,面谈,非诚勿扰,谢谢!!!

抵押担保 2012-05-07 07: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宿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