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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爸爸于2012年2月2日到一建筑工地上班,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会保险。于2012年4月2日中午在工地吃饭期间被风刮着几块壳子板砸到,导致脾破裂后手术摘除。二包工头付了15000万元医疗费后就不管不问了。前两天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了一下,认定工伤必须要证明与公司有事实劳动关系。现在有工友的书面证明在建筑工地时受伤这个事实,工友也愿意作证。但是没其他证件、工作服、考勤表、登记表。请问工伤行政部门是否可以拒绝受理,谢谢!(我现在非常着急着请教各位,看到的请快速回我,万分感谢!)

其他 2012-05-03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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