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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主人有一个儿子和女儿,房子主人百年后,请问房子归儿子所有还是女儿所有?

其他 2012-05-06 08: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均有继承权
  • 有遗嘱吗?还有其他继承人吗? 儿子和女儿均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儿子和女儿均有权参加分配该房产
  • 没有遗嘱的,两人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 儿女平分。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子和女儿都是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看房主的主人的遗嘱为主,房产继承,有遗嘱遵守遗嘱,若无一般是子女平等,平分
  • 儿女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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