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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签订劳动合同感觉上当了,已经通知了用人单位,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13 0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合同签订时显失公平的,在一年内可撤销,通知对方双方解除或经人民法院确认解除,详情可进一步咨询。
  • 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再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2、工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
    3、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得符合条款,没有任何原因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继续履行或双倍赔偿
    可以劳动仲裁或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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