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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上班的时候摔倒了,第1次到社区医院去检查报告,还有一些贴的药他给报销了,然后4个月后又发发现自己的腿呢越来越严重,我又去医院看,花生腿是韧带跟半月板受伤,现在第2次治疗的时候单位不给报销

工伤索赔 2023-10-21 18:2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下保这种情况下保利好材料的话我们可以这种情况下保留好材料的话,我们可以帮你处理,可以找单可以找单位报可以找单位报销的
  • 您好,请问目前案件到什么阶段呢?需要把案件情况都陈述清楚,才能给您做准确的分析判断。
  • 你在上班的时候摔伤,属于工伤,要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赔偿。
  • 韧带和半月板受伤不太可能隔四个月才发现。
  • 你好,可以去做工伤鉴定,申请赔偿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申请理赔

  • 一、职工受伤住院后,在一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通知工伤经办机构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三、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填写好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住院费用明细、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提交申请之后由劳动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即可开始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法律分析:建议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一、职工受伤住院后,在一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通知工伤经办机构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三、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填写好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住院费用明细、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提交申请之后由劳动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即可开始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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