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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已婚,嫂子的收入算入家庭收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10-18 10: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可以要求分割。
  • 嫂子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进一步交流
  • 必须属于你哥嫂子家的家庭收入
  • 你好,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其他应当计入家庭的收入包括如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还有像来自他人的财务支持(如父母或者离异配偶的抚养费)或财产继承、赠与等。这些不属于家庭属于工作收入与理财收入两大类的就属于其他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九、家庭成员按照国家规定获得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教育奖(助)学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以及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不计入家庭收入。
    十、城市居民家庭在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一并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核定其家庭收入状况的申请。
    具体申请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依据:《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低收入核定的家庭至少最近6个月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有关个人、单位、组织应当积极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二条 经申请低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对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具体查询办法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为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出具家庭收入核定证明。
  • 其他应当计入家庭的收入包括如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还有像来自他人的财务支持(如父母或者离异配偶的抚养费)或财产继承、赠与等。这些不属于家庭属于工作收入与理财收入两大类的就属于其他家庭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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