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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财产分配给子女必须要公正吗,公正后可以毁约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27 16:4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老人生前将财产给子女不需要公证,直接给付子女就可以,如果是走后给孩子,可以订立遗嘱安排继承;老人安排之后如果改变了想法之前订立的遗嘱是可以修改的。
  • 赠与不需要公证,但是赠与财产实际交付之前,老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公证以后则不享有任意撤销权。此外还需避免符合法定撤销权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需要了解情况,才能客观判断 
  • 一般如果是现金交付的,不需要的。以后再赠与的,公证情况下,没有特殊原因很难撤回的。
  • 不是必须公证 老人随时可以更新自己的遗嘱
  • 如公证了,老人可以随时再次变更的;
  • 您好,老人可以更改已立的公证遗嘱。
  • 法律分析:老人分配财产不公的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根据法律规定,老人有权决定将财产分配情况,子女无权干涉老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权。老人可以在意志清醒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分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他能自由分配的,只是属于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两个老人共同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 你好,是什么遗产的继承呢
  • 老人财产分配生效情况:
    1、老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出财产分配意思表示;
    2、老人分配财产的行为是出自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胁、逼迫;
    3、财产分配协议中所处分的财产是老人个人合法财产;
    4、财产分配协议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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