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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得物买的包包,不支持7天无理由,商家不给退货,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23-10-18 1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如果不退款,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超过七天,如果商家不给你退款退货,你可以选择。进行投诉,直接打客服电话进行客户或者商家投诉。因为所有的商家在平台都有保证金,如果商家收到货后不及于你退款。那么你可以按照要求让他理赔并退货退款。
    同时一定要确定你的货品让商家收到了可以查询。物流电话,并拨打电话问该物品是否由商家本人签收,如果没有签收,你可以。追回货物并与商家二次协商,如果结协商无果,可以将这部分证明留下来并发给客服,客服也会给予你相应的退款退货理赔过程。
    这些理赔过程是强制性的,商家不同意也得同意。
  • 【法律分析】
    商家不给退货退款,受害人可以向消费者权益进行投诉维权。如果受害人的产品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产品,且商品在退换期限内的,可以与在网上与店家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货,如果对方不退货,告知对方其违法行为,迫使对方履行退货义务。
    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在退货期限内商家拒不退货的,可以拨打12315举报电话,直接投诉商家。
    举报之前先保留所有单据,聊天记录,消费记录等材料,作为证据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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