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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受伤,轻微腰脱,怎么协议离职拿取N+1

工伤索赔 2023-10-23 09:2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N+1中的"N"是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是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主张赔偿
  • 你好,单位没有工伤保险吗,
  • 不是的。工伤赔偿没规定必须签离职协议,如果协议内容违法可以不签,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不支付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后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后,就可以与其解约;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费用;但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采取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劳动者解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1、工伤后劳动者能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后,就可以与其解约;若被认定为五至十级工伤的,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赔偿费用;但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采取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的方式来与劳动者解约。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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