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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外地做手术,医疗大概可以报多少

保险赔偿 2023-10-23 11: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 法律分析:其
    一、学生、儿童: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及以上: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
    一、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二、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三、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在手术过程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是可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可以。
    一、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是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二、参保职工的医药费报销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个人医疗保险就诊证;
    2、本市二甲以上医院批准件(转诊转院单);
    3、由就诊医院盖章的住院发票、费用汇总清单以及出院小结;
    4、代理人身份证以及报销人员有效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办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第三十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本市辖区内依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基本医疗保险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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