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结婚,生了一个男孩子,但没领结婚证,后感情不和离了,孩子男方要,彩礼女方不给

子女抚养 2023-10-25 14:3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这边是男方女方 具体诉求是什么呢?
  • 您好!先了解下婚姻纠纷的详细情况。
  • 您好,请问什么诉求,需要进一步详谈
  • 可以法院起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
  • 您好!这种情况应当酌情返还彩礼。
  • 您好;看具体的情况判定彩礼退还
  • 你好,可以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
  • 你好,需要进行返还的是

  • 1、没有结婚何来离婚
    现在早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以婚姻登记为准。没有结婚证的只能算同居。彩礼钱如果男方要的话,很有可能法院是会支持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孩子能不能归女方,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8岁及以上要尊重孩子的意愿。中间的,就要看双方谁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利益。说白了就是谁有经济条件好、有无固定的居所、没有恶习等。
  • 男女没结婚证有孩子的,不构成离婚,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后,女方要退还给男方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法院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那么人民法院应该对男方的请求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有孩子没领证,因其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即使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女方也要返还彩礼。根据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的情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杭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