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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刘律师,我想问一下,在2个月之前和领导申请了离职,手写的离职包含申请,领导拒绝了,不同意离职申请,现在时隔2个月了,可以直接对接工作离职嘛?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0-24 10: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劳动者提出离职,是不需要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仅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按时办理离职手续。
  • 法律分析:其实只需要直接和公司提出辞职的申请就可以了,只不过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三天后就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已经是正式员工了,需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三十天后,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提出离职,且用人单位同意了,那么就可以直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
    综上,劳务派遣的员工辞职的方式和一般的员工完全是一样的,直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申请就可以了,辞职属于员工的权利,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干扰和阻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 法律分析:辞职领导不同意的,那就等一个月。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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