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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公司总部在广州(入职合同2017年与总部签署),在广西南宁设置有长期的办公地点,劳动合同上也明确日常办公地点在南宁。现在公司想通过调岗逼迫我离职(由技术岗转到市场商务岗),我不愿意调岗(工资今年6月份已经降到原来的1/6),但是我手上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公司是随意降薪,因为财务和人事的回复比较模糊,只是说没那么多钱,又不肯给工资条),现在10月份把我叫回广州进行培训了半个多月了。不懂怎么办好了。还有一个就是来广州培训报销来回车费,安排了住宿(住宿条件也特别恶心,要么找四五十公里外的多人混住的民宿,要么找小巷子里面那些多人混住的民宿,有些连床都没有只有一个沙发,查了下价格也就二三十块那种,我们以前的住宿标准是200元,这算不算侮辱性的对待,虽然安排了住宿),像现在这种情况我能不能走被迫离职,要求补齐工资及经济补偿 另外:跟我情况一样的还有两位同事,我们一起三个人都是这样的情况。

调岗降职降薪 2023-10-27 12: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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