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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描述:我们公司地址在广西南宁青秀区伶俐镇,因为业务发展,今年4月要搬迁到广西横州市六景镇,之前是同意搬过去的,现在怀孕了,又不想过去,然后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写明:工作地址为南宁市,随着公司发展,公司可以委派到其他省市工作,而且前段时间刚跟公司签订调岗确认书,现在这种情况可以不随迁,拿到经济补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4-04-10 1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离地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作岗位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岗位工资可以降低。如果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进行调岗,员工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到劳动者手中一份,已违法在先。如果调岗后在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内降薪违法在后,应该会得到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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