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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岁,环卫工人,在公司宿舍不知什么原因死亡,公司怎么赔偿

工伤索赔 2023-10-30 18: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人在宿舍死亡老板不用赔偿。意外死亡指因无法预料的原因、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的事件或行为所造成的死亡。如果是意外死亡,在没有购买人身保险的情况下是无法要求任何人赔偿的。
    此外,如果是下班后,职工自己在宿舍意外死亡的,是不算工伤的,单位没有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在宿舍意外死亡,一般不属于工伤,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死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劳动者属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 工人在宿舍死亡,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是用人单位未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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