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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年56岁的员工,工作了近1年,未与公司签劳动合同,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了,现对方要求公司给她辞退书,公司可以不给辞退书吗?

无故辞退 2023-11-01 19: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给的,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二倍工资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工资,并且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员工在公司上班时没签合同,如果公司要无过错性辞退本人的,可以要求其支付补偿金;要违法辞退本人的,可以要求其继续履约或者向本人支付赔偿金;如果是过错性辞退,则不能要求补偿或赔偿,另外可依法追究公司逾期不签约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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