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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工单位连续工作多年,期间换过三家劳务公司签合同,但用工单位没变,工作地点和岗位也没变,而且还是用工单位的主营业务岗位,现在用工单位要违法把我退回劳务公司,请问我是应该到劳务公司报到还是可以直接起诉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

劳务派遣 2023-11-01 15:2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方可以向劳务公司主张劳动经济补偿等
  • 现在是什么情况,遇到了什么问题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照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首先要仔细阅读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者岗位的约定,了解本单位规章制度中该岗位的职责,如果单位随意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依照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司法实践中,在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一般应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用工单位不变,用人单位更换为劳务派遣公司 ,则表明你们与原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合同已终止或解除。 如果原用人单位不给你经济补偿 ,你可以拒绝变更劳动关系。 要求原公司补偿三个半月工资,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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