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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出现发病前兆没查出来,出院两天在别的医院因为同样的病情去世,属于误诊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11-06 20:4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具体什么情况?医学专业性很强,可复印病历给我分析,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 你好,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才能确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
  • 你好,是否误诊要根据病历资料及诊疗行为等分析判断。
  • 法律分析:不属于医疗事故。由于人体的差异性和疾病的复杂性,误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误诊是否承担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医生主观臆断、不认真检查造成重要疾病遗漏或误诊必然难逃法律惩戒。
    但是,由于客观资料不全或症状不典型,医生经过积极会诊观察、尝试性治疗,仍无法准确认定疾病的,不应承担责任。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第一是在医疗活动中,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第二是是否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因此,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疾病特殊而使医疗机构无法确诊,医疗机构并不存在违规行为,所以不属于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鉴定
  • 一般是依据证据决定
  • 医疗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越早处理越更有利于维护合法权益,如果想公正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就需要把真实的证据尽早固定下来,固定证据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需要先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否则很难搜集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也很难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结果。医疗纠纷案件固定证据需要越早越好,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有些证据一旦灭失或者发生变化,再也搜集不到相对客观真实的证据。在委托我们介入之前,尽量不要惊动医院,我们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尽早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尽早固定证据之后再采取行动。我们需要研读所有的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所有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我们通过研究所有病历,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完全合法合规,对病人是否尽到了应尽的的诊疗义务,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与医疗损害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如果由于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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