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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经询问,二楼反水的下水道堵塞照片是室外古力盖下面的主管道,不是室内共用部分管道,这个是不是物业的主要责任啊?

业主维权 2023-11-07 09: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是物业管理瑕疵导致的可以要求物业担责;建议去街道办物管科核实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免费的线下咨询。
  • 你好,室外下水道反水是物业责任
  • 由于下水管道属于建筑物公共部分,而相关规定表明物业对小区的公共区域有维护的责任,因此由物业负责疏通,其费用由业主共同缴纳的专项维修资金出资。但是如果只是住户个人原因导致反水现象的,可以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费用由业主个人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 下水管道接口漏水是不是物业的责任视情况而定。首先要确认主管道漏水原因,责任划分:
    1、如果因装修造成漏水,就是装修公司责任;
    2、如果不是装修公司原因造成的漏水,就是物业责任,此时如果没有过主管道的2年保修期,物业可以找施工单位追责;
    3、如果过了保修期,只能物业自行赔偿。可以聘请房屋鉴定机构,并邀请物业到场,对装修的管道进行认定,确定具体的责任人,然后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即可。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 法律分析:如果户主家下水道反水是由于楼外窨井下水管的主管道堵塞,因其属于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护和管理,业主有权利向物业追责。如果确实是楼下其他用户擅自改装自家下水管道,导致下水管道经常出现反冲现象,那楼下业主应对此负主要责任。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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