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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长期没有入住也长期没交物业费,可以跟物业协商打折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1-07 1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协商打折的
  • 法律分析:我们买了新房如果不能入住的话,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但是不需要全款交纳,物业费打折。
    买了新房未入住的话物业费可以打折的。
    1.业主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
    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其实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不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2.虽然个别的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的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减少工作量以及费用支出。
    3.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来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来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不是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交付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1、买的房子还未入住,要交物管费。收房后一年内没有装修入住,缴纳全额物业费。一年后还是没有装修入住,可以缴纳70%--80%的全额物业费。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 长期不住的房子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已经交付,产权登记办理完毕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住宅未居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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