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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下岗女职工退休,原单位已注销,岗位:营业员。1992年中专毕业分配工作,2000年填写过干部履历表,不是管理岗位,退休按工人还是干部?谢谢!

其他 2023-11-09 07: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
    下岗职工退休当然是不会再分工人和干部身份的。
    我们知道,所谓工人和干部身份,是按照职工个人在岗在职期间,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性质不同来进行区分和划分的。
  •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程序:准备好企业职工本人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合同证明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或者档案托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申请通过之后,填写相关资料;填完之后,符合条件的发放退休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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