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当初我离婚时跟前夫签了离婚协议书,上面也写明女儿归我,房子归他,现在我要带走孩子他又不同意,那我应该怎么办,是强行带走女儿还是??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初签定离婚协议时房产归他,但是还没有过户,请问房产现在还有我的一半吗??

离婚 2012-05-05 11:5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继续履行等。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已答复,仍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 可以行使抚养权。
  • 如果你一直不配合办理过户,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法院判决认定你们离婚协议的有效合法性以后,男方拿着法院的判决直接就可以办理过户,根本不需要经过你了。
  • 孩子的抚养权在你,你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子你们已经通过协议进行了处分,房子已经属于男方的财产了。
  • 协商不好,可以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 女儿是归你抚养,与你一同生活;如果你女儿现在已有10岁可以征求女儿的意见,看她愿意与谁一起生活;至于房子应当是属于你丈夫的。
  • 1、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2、协议有效,房屋无权再行主张分割; 3、若有疑问欢迎致电或当面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