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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合肥上班,中介跟我说是按230一天算,但是试工一天,第二天我们签的长期合同,劳动合同上面显示是底薪加提成,九月份的底薪加提成已经发给我了,现在十月份还有六天的工资没有发给我,他跟我说九月份和十月份一起按天算,我需要给他再打几百块钱,我那七天白干,我现在就想说,我签的劳动合同没有用吗?

讨薪 2023-11-17 1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合同是否有用一般要具体分析
  • 一般是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处理
  • 法律分析:合同上有写做不到45天不发,合同这条是违法劳动法及合同法的,所以从法律角度不用担心,但是从实际角度就很难说了。如果对方不给工资,带着合同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定可以成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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