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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我租房签了一年租房合同,合同中规定遇到特殊情况退租或者收回由双方协商决定。现在我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退租,房租不退剩余租金,合法吗

房屋租赁 2023-11-17 22: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由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则要分析具体是什么特殊情况了。如非不可抗力,原则上应当按合同约履行,单方不可更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根据合同条款你的特殊情况需要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房东有权不退。
  • 具体是什么情况,详细说说
  • 法律分析:合同里如果约定了可以退租的事项,按租房合同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就应当履行合同。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签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否则一般来说会承担一定的提前退租的成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一年中途退租属于承租人的违约,房东可以不退押金。根据规定,承租人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提前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属于承租人违约,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一般房东会将剩余未居住月份的租金退还,但押金不会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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