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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了手机商家发货怎么维权

网络购物 2023-11-19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卖家不发货的维权办法有,消费者可以与卖家协商达成和解;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可以根据与卖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 类似于普通商品,网购的商品发生交易纠纷,消费者也有向省、市消协投诉的权利。牢记维权热线是12315。与第一条相同的是,消费者也应尽量保存好购物凭证和交易协议等证据,有利于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多在外地,所以消费者收货时要注意查看票据公章,按属地管辖原则,已购商品的纠纷必须向票据公章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解决;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网购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信函、热线电话或者网站等方式进行投诉。我国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包括有: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网站投诉
    各个大型购物网站有自己的客户服务部门,处理各种交易纠纷。消费者可向网站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记录,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刑事犯罪嫌疑的,各个大型购物网站还将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情况。
    二、网上报案
    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为避免更多消费者上当受骗,已受骗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去查封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及银行账号。
    消费者可向各地公安局网监处报案,也可电话报警。
    三、消协投诉
    与普通商品一样,网上购物的商品发生消费纠纷,也可向省、市消协投诉。维权热线12315。对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风险,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尽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网上购物的实际经销商大多数是外地公司,收货时要留意查看票据的公章。
    如果已购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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