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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了7年多,今天和老板娘就工作的事情吵了一架,她让我走人,老板不想让我走,但是我不想继续做下去,请问能和公司要N+1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0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咨询的,你联系方式留一下
  • 个人老板辞退员工有没有赔偿要分情况,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作为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一般情况下,老板无理由辞退员工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赔偿。
    一般情况下,老板无理由辞退员工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进行赔偿;员工经济补偿需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也不进行续签反而直接辞退员工,很多员工也就不了了事了,其实当我们和用人单位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续签直接辞退,是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
    不过在我们遇到相关法律纠纷问题的时候,也不用很着急,最好就是找一个专业领域的律师进行咨询一下,找到一个合理合法的解决方案,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员工维权的方法有以下两种:
    1、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2、向公司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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