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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时间是几点

业主维权 2023-11-21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声音扰民可以投诉吗
    1、声音扰民可以投诉。具体如下:
    (1)可以通过居委会进行调解;
    (2)可以向派出所、城管或者环境部门投诉噪音污染;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扰民违法吗
    扰民违法。具体如下:
    1、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指定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

  • 一、几点开始算扰民时间
    1、晚上22点开始至早晨6点之间算扰民时间。扰民一般会受到以下惩罚:
    (1)警察一般是先予以警告,提出要求不准继续扰民;
    (2)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遇到噪声扰民要怎么办
    1、如果是装修、施工的噪声或者商业区的噪声干扰,建议拨打当地环保局电话,由环保局会督促做整改措施;
    2、如果是邻居之间的噪声干扰,可以先与邻居沟通,把噪声源的干扰尽量减小,如果沟通没有效果,可以选择报警;
    3、如果是楼层的电梯或生活水泵的噪声,对夜间睡眠影响较大,应该找物业,由物业协调开发商解决。
  • 法律分析:扰民是几点到几点 夜间扰民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
    1、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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