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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报废期的汽车车管所不给过户了,如果买卖应该怎么签协议?

其他 2012-05-05 16: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报废的车辆国家是不允许买卖,如果在使用中出现事故,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 国家法律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按照合同法第52条第5款,你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 报废的车辆国家是不允许买卖的,如果在以后的使用中出现事故,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建议还是不买为好。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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