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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工地劳务公司不仅拖欠工资不发,而且还不按合同工时少结算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11-22 22: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需要详细了解情况才能判断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强制单位支付工资。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关系的,您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一直拖欠工资不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加付给劳动者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或为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或用人单位还是不支付报酬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发向企业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支付工资的,要加发25%的工资作为赔偿金,而在劳动行政部门期限内仍不支付的,要按照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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