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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租地不付租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11-25 14: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依据证据可以到法院起诉。
  •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处理是:
    1、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支付欠缴的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处理是:
    1、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承租人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应当支付欠缴的租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租地人欠租金不给,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失败可寻求法院帮助。对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且又有能力支付却故意拖欠租金不交的,出租人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对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租金的,出租人根据以上不同情况,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动协商,请求有关组织调解,申请有关机构仲裁和申请法院依法审理等几种具体途径解决。
    如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出租人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房地产仲裁机构予以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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