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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除重建,宅基地其他子女可以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11-23 15: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先确定房子的权属是谁的,再确定其他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 只要是当事人子女都有继承权的
  • 您好,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
  • 您好,什么时候的事,多久了
  • 法律分析:继承权是有法律规定的,跟的户口没有关系。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父母去世又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子女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这个房屋,但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使用权,简单来说,只要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产,那就拥有了这个房产下面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由于的户口已经从农村迁走了,继承这个宅基地上的房子是不能够翻修重建,等房子自然倒塌或者拆除之后,宅基地进入村集体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不得继承。个人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按照家庭所有财产随意分割。当事人父母依法使用的宅基地,由当事人父母依法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子女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因此不能对其宅基地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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