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4月我帮别人担保,在借款书上我写的是个人,出借人要我把我工厂的房产和土地证给他作担保,还要在借款书上写我愿意用2证存放在出借人那里作担保用,后来出借人把2证还给我了。到今年4月出借人把我和借款人告上法庭,才知道这笔钱没有还清,请问我还要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12-05-30 17:4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