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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楼之间因扰民问题造成纠纷,对方叫来5男2女对我方一男一女造成严重伤害,致使我方女头部创伤缝合三针,脸部、颈部多出抓伤,肩部骨折,手指肿胀并伴随其他内脏不适等情况,我方男脸部、手部被抓伤,腰椎及髋关节主动、被动运动受限,我方应如何要求赔偿~

诉讼 2012-06-11 10: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对方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 对方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 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维权,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详谈。
  • 1、对方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2、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一般应该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实际损失,造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
  • 报警,要求法医验伤。具体的赔偿请求应当有证据支持。详情可来电咨询。
  • 如果不追求对方的刑事责任的话,应该在治疗终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根据你说的情形,应该构成伤残,进行伤残鉴定。赔偿的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
  • 你好,可以对伤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一般应该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实际损失,造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如果构成轻伤的话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 对方的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你可以报警追究对方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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