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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孕妇,公司提前30日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2-04 14:57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上班多久了,公司在哪个地方
  • 按照你的说法,你的诉求是什么。
  • 你好。建议仲裁处理,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金的啊
  • 怀孕期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 怀孕后劳动合同到期的会自动顺延到法定情形消失为止,顺延期间不需要另外签合同
    法定情形消失后,双方需要续签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怀孕期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法律依据:怀孕期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你好,单位违反劳动法,孕妇应当延长劳动期限
  • 你好这个看你自己上班了多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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