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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递在快递站丢失了,且该快递为限量,可以向该快递站索要多少

消费者维权 2023-11-28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快递丢失的,首先按照快递合同见快递单背面的约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良好的快递业营商环境,支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方式,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快递业竞争秩序,不得出台违反公平竞争、可能造成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政策措施。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以下统称快件)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除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对快件进行检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第五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快递业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的快递监督管理工作。
  • 法律分析:快递丢失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另一种情况是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首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
    根据相关规定,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包赔,最高不能超过资费3倍的赔偿。没有保价物品:文件最高不超过100元/票,物品最高不超过300元/票。司法实践中,在无保值的情况下,如果能证明所邮物品及实际价格,则可要求按原价赔偿。
    有保价物品,按照物品实际价值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 根据金额大小不同,可以找不同的部门协商解决。   1:金额在5~600以内的,可以直接与派件点部协商解决,只要有合理的价值凭证,快递派件点部会很爽快的解决的,因为丢失快递不单会赔偿,被总公司知道后还会有一笔不小于500的额外处罚,所以会与收件人私了。
      2:金额2000以内,但派件点部不愿意协商解决赔付的,可以真搞投诉快递公司的官方投诉电话,官方投诉无效可以直接投诉当地邮政,或者到邮政官网投诉。解决虽然有点麻烦,但也会解决的。
      3:金额超过2000,并且协商无效的话,试着报警吧,够立案标准了,但具体效果,不是特别有效,一般警察不会立案。还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效果未知,时间比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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