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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律师好 原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84年搬出户口迁出,现已故,户主84年更改为我(现年64岁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居住在此从未变动过,一直都是我缴纳房租,本人没有其他居住或产权房。)我是否可以有承租权?现房屋承租人乃是我去世的父亲,其他子女(都不在原户口本上)是否有权分割居住权?

其他 2023-12-05 15:5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家当时有几个子女啊?
  • 建议去房产部门现场核实了解
  • 你好,根据描述你有承租权

  • 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继承。
    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继续承租的,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同意。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一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其二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其三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其四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其五没有其它住房。另外,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
    如果申请人为十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其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过户的,可以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变更。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的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6、经满足条件的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的个人合法财产。
    对于公产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依法不能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变更公房承租人 需提交哪些材料
    1、需要向公房管理部门提交更名申请书;
    2、申请人的户籍证明;
    3、申请人的居住证明;
    4、原承租人户籍迁出证明或者原承租人死亡证明等材料,如有其他共居人,还需提交其他共居人同意更名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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