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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我的大车在维修时间,我可以向对方要务工费和吃住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7 10: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的大车在维修期间无法使用,您可以向对方索要务工费和吃住费用。但是,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如果对方是全责方,那么他们应该承担您的损失。但是,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对方协商解决。

  • 一、对方车全责可以要求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对事故负全部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需要进行就业治疗的,可以请求赔偿误工费用。如果仅造成车辆或财产损失的,则不可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谁负责赔偿
    1、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使用人承担;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能索要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其交通费为因事故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根据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请求:
    (一)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相应的驾驶资格;
    (二)醉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员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害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追索权的诉讼时效,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还有汽车维修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费用等;如果不是全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或者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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