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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骑电动车撞了人,公司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5 20:37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属于下班期间执行公司任务的情况,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的。
  • 不是单位安排工作外出,自己没有受伤,单位没有责任的。
  • 这个与公司无关,不是什么时候公司都要替你承担责任的
  • 在下班途中电动车撞到人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公司不承担责任。
  •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谁是主责
  • 不是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自己承担
  • 法律分析:
    1、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人受伤,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按非因工负伤承担责任。职工个人应当对被撞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公司要不要负责,需视情况而定:
    1、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属于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给员工购买的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
    2、若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交通事故书怎么开
    1、如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证明为应为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
    2、如发生被打伤或遭抢劫,事故证明为110报警回执或派出所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3、如发生工伤或摔伤等,事故证明为所在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2、职工下班途中骑电动车撞人受伤,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按非因工负伤承担责任。职工个人应当对被撞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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