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前共同出首付但是一方没有还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2-05 18:3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现在是什么情况了呢 没协商好吗
  • 需要了解婚后还贷的钱来源,才能盘点
  • 你好 现在是要分割还是怎么呢
  • 婚后一方没参与还贷的,要看该房屋婚前是由一方出资还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如果为一方婚前出资购买,婚后自己还贷,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为夫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后一方还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后还贷部分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怎样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原则如下:
    1、坚持男、妇女平等原则;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律分析:若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该方继续清偿。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一般由所有者继续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贷款一般婚后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如果婚前贷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了,则此时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义务要求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丽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