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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想买一套小产权房子,我本人不是本村居民,经我了解,房屋开发商是邹城一个建筑公司和邹城中富村,村委签的合同盖的,我要是买的话,卖房人员说我买就和开发商签买卖合同,像这样以后有什不好的后果吗?还有要是买的话,开发商是不是要给我开正式发票呀。

房屋买卖 2023-12-05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根据买受人的不同而区别认定。如果买受人是本村村民,买卖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那么保证了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间流转、买卖,一般认定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如果买受人不是本村村民,或者是城镇居民的,极可能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购买了小产权房,可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若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购房者非当地居民,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
    2、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购买了小产权房的处理办法:若已签了合同但尚未取得产权证明,且该房屋系在集体土地上建设,购房者非当地居民,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退回已支付的购房款;如果已经购买了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并取得了当地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的,可以自己居住或者出租,或者出售给有当地户口的居民。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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