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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撞到人,第一时间没有报警,带上小孩去医院检查,没有什么问题,轻微伤,对方要我2000元营业费,担保一个星期,我不同意,到了交警来处理,他们不同意方案。11月18号发生,到现在要复合此案。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6 0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开车撞了人对方一直不肯解决怎么办
    1、开车撞了人对方一直不肯解决处理方法如下:
    (1)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2)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一般为1万元;
    (3)治疗结束后把保险公司和肇事方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怎样的
    1、一方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各方行为及过错程度对事故作用相同的,各方负同等责任;
    3、一方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可以做以下处理:
    1、报警,由警方出具事故认定书;
    2、要求对方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
    3、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也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者合法维护相应权益的方法,多用法律武器才能得到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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