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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 之前有个一个男性追求者 在追我的时候送了我一条两千多的手链 现在闹掰了他要起诉能要回去么

婚外情 2023-12-08 10: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 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与,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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