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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以后冷静期一个月必须要去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 2023-12-11 22:5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冷静期之后如果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共同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和好可以不去申请离婚证。
  • 您好,离婚登记冷静期之后需要在30天内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若不领取离婚证,则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申请。
  • 你好,离婚冷静期过后必须要双方一起到场领取离婚证。
  • 离婚后冷静期一个月,是需要去领结婚离婚证的。
  • 不是,如果不去,原来的登记就无效了
  • 你好,根据双方自愿可领可不领
  • 你好、不一定,具体看需求。
  • 如果不想离婚了,可以不去
  • 你好,是要一个月冷静期
  • 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必须双方到场。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离婚证必须是双方亲自到场才能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为领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1、领离婚证需要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时间是三十日。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申请离婚登记后需要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
    此时婚姻登记机关审理认定符合离婚条件的,双方才能拿到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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