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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为女方转了一万多块钱 分手男方起诉女方 男方和女方不在一个城市 女方需要出庭嘛

起诉离婚 2024-02-29 16:1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作为被告,如果收到法院传票,应当积极应诉,可以自己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不参诉的,承担相关不利后果,法院送达的文书中会明确说明。
  • 您好,最好出庭或委托律师出庭,针对原告起诉及证据进行答辩。
  • 一般愿意归还确定的,不开庭也可以,但最好邮寄一份答辩状。
  • 你好,女方可以不出庭,提供书面答辩意见也是可以的。
  • 一般情形下收到法院传票则需要出庭
  • 不出庭你就丧失了抗辩的机会
  • 你好,起诉是由是什么

  •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您好,需要的,因为您得为自己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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